租置計劃業戶
租置計劃業戶
重新按揭 (加按) - 租者置其屋計劃 (租置計劃) 單位
把租置計劃單位加按,即是在轉讓限制期內,或在限制期過後而又未繳付補價的情況下,安排額外按揭貸款。至於現時未有按揭的單位,獲批准貸款後所做的按揭,也是加按。
只有當業主有經濟困難,並急需一筆款項應付一些意料之外的個人或家庭開支時,把單位加按的申請才會獲考慮,理由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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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須將填妥的申請表連同有關申請原因的證明文件、單位首次按揭尚欠貸款的證明文件 (如有的話) 以及手續費交回所屬的租約事務管理處。如在填寫申請表時有困難,可前往所屬的租約事務管理處尋求協助。
另外,房屋署署長已向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按揭證券公司)的安老按揭計劃下的所有參與銀行及香港按揭管理有限公司(按揭管理公司)給予「劃一批准」,准許參與銀行及按揭管理公司與年滿60歲或以上房委會未補價資助出售單位的合資格長者業主訂立安老按揭。長者業主可利用其未補價單位作為抵押品,向參與銀行或按揭管理公司借取安老按揭貸款。
在「劃一批准」的安排下,有意透過參與安老按揭計劃作加按的長者業主,可直接向安老按揭計劃的參與銀行或轉介銀行申請。有關安老按揭計劃的細節,請參閱按揭證券公司的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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