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

申请手续 (绿表资格)

申请手续 (绿表资格)

有关申请绿表资格「购买资格证明书」及提名信的资料,以及申请人必须注意的重要事项如下:


申请绿表资格「购买资格证明书」

《购买资格证明书》的申请书及申请须知,可由此网页下载或在下列地点索取:

申请人须把(i)填妥的申请书正本,连同(ii)缴付申请费港币840元的划线支票(可由申请人或其他人签发)或银行本票,抬头人为「香港房屋委员会」(请在支票或本票背面写上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号码。只接受划线支票/银行本票。其他付款方式如:便利店付款、期票、现金、礼券、汇票及电子支票等,恕不接受)及(iii)《绿表资格证明书–只适用于居屋第二市场计划》正本(如适用),按下列方式递交:  
 居于公屋单位或中转房屋的申请人 于办公时间内交到所属屋邨办事处/分区租约事务管理处核实资格屋邨办事处/分区租约事务管理处会把已核实的申请书及缴付申请费的划线支票或银行本票转交居屋第二市场计划小组。
居于房协出租屋邨的申请人 于办公时间内把填妥的申请书交到所属出租屋邨办事处核实资格。待屋邨办事处于申请书加签后,申请人须在14天内把已核实的申请书、缴付申请费的划线支票或银行本票、申请人与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租约副本亲身交到居屋第二市场计划小组。
持有有效《绿表资格证明书–只适用于居屋第二市场计划》的申请人

于办公时间内把申请书、缴付申请费的划线支票或银行本票、申请人与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绿表资格证明书–只适用于居屋第二市场计划》正本,亲身交到居屋第二市场计划小组。

如属公务员公共房屋配额的「绿表资格证明书」持有人,除上述文件外,并须带同最新的薪俸结算书副本。

「长者租金津贴计划」的受惠者 于办公时间内把申请书连同缴付申请费的划线支票或银行本票交到九龙横头磡南道3号香港房屋委员会客务中心第二层平台申请分组「长者租金津贴计划」专责小组。

申请人亦可递交网上申请。网上申请只适用于持有已启动数码签署功能的「智方便+」帐户或有效的个人数码证书的申请人及相关人士使用(包括申请「购买资格证明书」的申请人及18岁或以上的家庭成员)。申请人可透过房委会网站、香港政府一站通或「智方便」网站填妥及递交网上申请。成功递交网上申请后,所属办事处的职员会与申请人联络以核实其申请资格及安排收取缴付申请费的划线支票或银行本票。 

「购买资格证明书」的申请人必须成为所购单位的业主。房委会审核及批准申请后,会发出「购买资格证明书」给有关申请人,此证明书以发出日期起至证明书上的届满日期内有效(一般为期十二个月),在任何情况下该有效日期不会获得延长。曾经申请及获发「购买资格证明书」的申请人,如未能在该证明书的有效期内签署临时买卖合约购买居屋第二市场单位,而仍有意购买该等单位及仍然符合申请资格,必须重新申请及缴交有关的费用。直至签署临时买卖合约当日,买方及其申请书上的家庭成员必须仍然符合相关的申请资格。

申请提名信

在达成买卖协议时,买卖双方必须向对方及╱或地产代理出示有效的证明文件,即买方须持有有效的「购买资格证明书」,而卖方须持有「可供出售证明书」,才可签订临时买卖合约。此外,在签订临时买卖合约日期起计一个月内,及于任何情况下不迟于签订正式买卖合约及转让契据前5个工作天(或房委会指定的时间),买方代表律师须代表买家向房委会申请「提名信」以确认买方的资格,买方须在「提名信」发出后,方可签订正式买卖合约及转让契据,完成楼宇买卖手续。「提名信」的申请必须连同以下文件一并送交居屋第二市场计划小组:

 

 

申请人必须注意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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