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拣选转换按揭银行及递交转按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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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在参与银行名单中选定新银行,并与银行作初步接洽;
- 申请人向置业资助贷款股递交转按申请书。缴付行政费 (现时为1,950元),所缴费用概不发还。
- 申请人获发转按同意书。
- 参与银行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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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解除现行按揭及安排新按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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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签署转按同意书副本,再交给新银行签署及安排签订新按揭契据;
- 申请人向原有银行出示转按同意书,并安排解除现行按揭;
- 原有银行向新银行发出一份证明书 [注一] 证明现时的按揭资料;
- 获得原有银行证明书后,新银行会发出确认书 [注二];
- 在签订新按揭契据日期前最少14个工作天,申请人须将已签妥转按同意书、证明书和确认书传真至置业资助贷款小组,以进行资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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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证明书 (Certification Letter),即转按同意书内附录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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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二:确认书 (Confirmation Letter),即转按同意书内附录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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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置业资助贷款小组安排会面及确认转按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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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业资助贷款小组完成核对证明书和确认书后,会安排日期与申请人会面;
- 申请人于约见当日须带同已签妥的转按同意书、证明书和确认书正本,同时与房委会签订新的贷款协议;
- 置业资助贷款小组会以书面指示原有银行,安排解除现行按揭 (副本送交新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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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签订新按揭契据及其他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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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与新银行于指定日期签订新按揭契据;
- 新银行须于签订新按揭契据后十天内,将一份按揭契签立通知书 [注三] 送交房屋署财务分处及置业资助贷款小组。
- 此外,申请人须安排新银行律师以书面 [注四] 通知置业资助贷款小组 (副本送新银行及原有银行),证明按揭契据已签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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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三:按揭契签立通知书 (Notification of Execution of Mortgage Deed),即转按同意书内附录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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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四:银行律师通知书,即转按同意书内附录II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