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

租置计划业户

租置计划业户
重新按揭 (加按) - 租者置其屋计划 (租置计划) 单位

把租置计划单位加按,即是在转让限制期内,或在限制期过后而又未缴付补价的情况下,安排额外按揭贷款。至于现时未有按揭的单位,获批准贷款后所做的按揭,也是加按。

只有当业主有经济困难,并急需一笔款项应付一些意料之外的个人或家庭开支时,把单位加按的申请才会获考虑,理由包括:

业主须将填妥的申请表连同有关申请原因的证明文件、单位首次按揭尚欠贷款的证明文件 (如有的话) 以及手续费交回所属的租约事务管理处。如在填写申请表时有困难,可前往所属的租约事务管理处寻求协助。

另外,房屋署署长已向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按揭证券公司)的安老按揭计划下的所有参与银行及香港按揭管理有限公司(按揭管理公司)给予「划一批准」,准许参与银行及按揭管理公司与年满60岁或以上房委会未补价资助出售单位的合资格长者业主订立安老按揭。长者业主可利用其未补价单位作为抵押品,向参与银行或按揭管理公司借取安老按揭贷款。

在「划一批准」的安排下,有意透过参与安老按揭计划作加按的长者业主,可直接向安老按揭计划的参与银行或转介银行申请。有关安老按揭计划的细节,请参阅按揭证券公司的网页:

安老按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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